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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南陵:丈夫起诉离婚 妻子竟“查无此人”


来源: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原标题:芜湖南陵:丈夫起诉离婚妻子竟“查无此人” 妻子在儿子病逝后离家出走,从此再未回来。苦等妻子11年的谢大庆决定离婚,但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其妻子竟然“查无此人”。近日,南陵县人民法院何湾法庭审理

原标题:芜湖南陵:丈夫起诉离婚妻子竟“查无此人”

妻子在儿子病逝后离家出走,从此再未回来。苦等妻子11年的谢大庆决定离婚,但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其妻子竟然“查无此人”。近日,南陵县人民法院何湾法庭审理了这起被告下落不明且身份信息系伪造的离婚案。

2000年3月,谢大庆和刘小红经人介绍相识后互生好感,并于当年在南陵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婚后初期生活较为美满,并生育了一个儿子。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发现一天天成长的儿子身体不是太好,经常需要就医。为给儿子看病,两人费了不少心血,但病魔无情,他们的儿子还是于2004年病逝了。

儿子病逝后,刘小红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的精神一度很消沉。就在儿子病逝的那年,刘小红以心情不好为由向谢大庆提出外出的想法。谢大庆知道拦不住,他寻思着给妻子换个生活环境,也许妻子就恢复如初了,但令谢大庆意外的是,妻子离家后竟再也不和家里联系了。

为寻找妻子,谢大庆动员全家人四处打探,并向相关部门求助,但妻子刘小红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回来。2012年,苦等妻子7年不归后,谢大庆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家人知道这件事后都劝说谢大庆再等等,毕竟二人夫妻一场。而后,谢大庆撤回起诉,但刘小红依然下落不明。前段时间,谢大庆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刘小红离婚。

南陵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刘小红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同时又按照刘小红户籍地址向其邮递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但不久却被邮局以“查无此人”为由退回。公告逾期后,刘小红亦未到庭应诉。其间,法院又根据刘小红登记结婚时的身份信息委托公安机关进行了查询,结果显示,刘小红结婚登记时提供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未在公安部门掌握的人口查询系统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小红虽然登记结婚时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出示真实的身份证件,其和谢大庆在登记结婚时的意愿真实,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件,二人的婚姻关系应当成立且有效。虽然刘小红登记的身份信息无法核实,但她和谢大庆登记结婚的确有其人,该案有明确指向的被告。谢大庆、刘小红的婚姻效力并没有受到影响。该案中,刘小红利用虚假身份信息结婚,离家出走后音信全无,至今将近10年,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遂判决二人离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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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顺]

标签:妻子 芜湖南陵 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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