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KTV内起争执 芜湖男子酒后报复他人致人死亡


来源: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2014年9月9日晚,於某某与徐某、刘某乙、赵某(女)等人到我市某KTV开一间包厢娱乐。法院认为,被告人於某某持刀捅刺被害人徐某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於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及社会表现等,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标题:KTV内起争执男子报复酿悲剧

冲动是魔鬼!於某某为报复他人,酒后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刺对方,见血后清醒了不少,但为时已晚——被害人最终伤重不治。近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於某某死缓。  

2014年9月9日晚,於某某与徐某、刘某乙、赵某(女)等人到我市某KTV开一间包厢娱乐。其间,刘某乙对赵某言行轻佻,於某某即用酒瓶砸自己头部替刘某乙道歉。 

徐某不满刘某乙的行为,与刘某乙发生了冲突,於某某在上前拉架中被徐某用酒瓶砸破头部,徐某指着於某某说:“以后我看到你一次打你一次”。因为头部受伤,於某某事后到医院看伤,头部被打了个“巴子”(包扎留下的)。  

次日,酒醒后的於某某想到头天晚上的事情,还是很生气,准备找徐某“算账”。因为徐某比较壮,於某某担心自己打不过他,遂找了一把带刀鞘的单刃尖刀,伺机报复徐某。但之后的几天,因为头上顶着个“巴子”,於某某一直待在家中。  

直到2014年9月17日20时左右,於某某酒后在一棋牌室见徐某正在打麻将,便迅速来到徐某身边,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徐某左侧腰部、胸部等部位连捅数刀,见徐某倒地流血后遂逃离现场。  

当日21时40分,知道闯了大祸的於某某到滨江派出所投案,随后供述持刀捅人的犯罪事实。案发后,於某某交代,他对自己捅刺徐某的最后一刀比较有印象,因为他当时拔刀时候,徐某的血喷到他的身上。见到血后,於某某头脑清醒了不少,就赶紧离开了棋牌室。  

被害人徐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於某某的亲属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25万元,并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协议,被害人亲属同意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侦查机关发现,於某某曾有多次前科,涉及盗窃罪、故意伤害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於某某持刀捅刺被害人徐某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於某某在原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根据於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及社会表现等,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於某某 酿悲剧 男子

人参与 评论

一周要闻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