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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今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来源:中安在线

摘要记者获悉,为规范有序做好芜湖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芜湖市教育局近日出台相关政策。中安在线讯 据大江晚报报道, 记者获悉,为规范有序做好芜湖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芜湖市教育局近日出台相关政策。

原标题;芜湖今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据大江晚报报道, 记者获悉,为规范有序做好芜湖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芜湖市教育局近日出台相关政策。

2016年芜湖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其中:小班为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中班为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大班为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适龄儿童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6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幼儿园要及时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做好新生入园准备工作。适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持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等有关证件,携带孩子到幼儿园报名。报名时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招生;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指导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妥善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券政策,同时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将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及政府核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收费。记者王俊杰

[责任编辑:王娟安徽]

标签:幼儿园招生 招生工作 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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