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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从严治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

2015年,市纪委分16批,对55起8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放大震慑效应,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强化责任追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2015年全市查办责任追究案件33件,问责县处级领导干部15人,科级及科以下干部49人,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48人。

原标题:芜湖从严治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百姓切身利益,啃噬群众获得感,离得越近,感受越深。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部署,结合我市已经开展的防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15-2017三年行动计划”,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引领,以工作创新项目化为抓手,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超前谋划部署注重顶层设计

早在2014年8月,随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逐级压实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市委、市纪委结合我市工作布局和基层实际,初步决定开展防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市纪委牵头,快速行动起来,确立了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推动重心下移,注重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既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又着力查找问题背后的责任缺位和制度缺失,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

只有主动把握政策动向,加强分析研判,增强前瞻性,才能下好“先手棋”。2015年初,市委印发了《芜湖市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15-2017年实施意见》,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机制、改进基层组织审计监督工作、完善基层组织权力内控制度、提升村居“三资”监管水平、夯实廉洁履职教育基础、创新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等7个方面入手,细化分解28项主要任务,明确8个县区、20个市直部门的责任、时限和工作要求,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压力传导、责任落实。

重点突出查处着力形成震慑

去年以来,我市把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专项部署与落实“2015-2017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重点突出查处,强化“不敢”氛围,坚决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965件次,查处问题534起,处理70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6人,涉及金额11684.76万元。

借力巡察监督这柄震慑“利剑”,市委巡察组通过3轮对16个乡镇(街道)巡察,发现问题线索461件。巡察期间11名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震慑遏制效果显著。巡察组还重点梳理出13个方面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责成被巡察单位党委和所在县区委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推动纠正、问责和健全制度。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住大多数、严惩“极少数”。市纪委与县区纪委上下联动,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基层、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串窝案件。如芜湖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许观松腐败串窝案,11人被立案调查,其中9人涉嫌犯罪正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纪委指导弋江区纪委查处了民康医院骗取医保统筹资金串窝案,7人被立案调查,其中4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正进行“一案双查”。

2015年,市纪委分16批,对55起8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放大震慑效应,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强化责任追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2015年全市查办责任追究案件33件,问责县处级领导干部15人,科级及科以下干部49人,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48人。

深入推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

查处问题只是手段,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方能治本。结合基层实际,我市在加大惩处的同时,注重扎紧制度“篱笆”。

市、县区两级政府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深化用人、用钱、用地、用权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市委制定了《关于推进“四用”制度升级版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纪委直接监督推进。根据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倒逼改革、建章立制,形成了一批特色制度,如无为县出台了《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村干部行为的规定》,对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承包本村工程项目设立“禁区”;芜湖县出台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等,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划出“红线”。

查处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基层组织是核心堡垒。根据省纪委部署,我市把芜湖县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试点县,推动监督体系向下拓展,打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并将及时总结芜湖县的做法经验,向全市各县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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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四风 腐败问题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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