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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中院坚持司法公开做到阳光司法


来源:宣城新闻网

宣城新闻网讯 近年来,宣城中院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一系列措施,充分展现出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机关学法月活动”中主动承担相应职责,先后10次邀请党政机关干部进法院观摩庭审。

原标题:宣城中院坚持司法公开做到阳光司法

近年来,宣城中院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一系列措施,充分展现出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

一是进一步公开审判执行信息。不断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职能,加强诉讼引导和服务,通过提供《诉讼指南》,摆放或悬挂展板、设立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全面公布各类审务信息,及时让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搭建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案件信息查询处,当事人凭借身份证件,可随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极大方便了当事人查阅审判流程信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向社会各界全面公开执行信息,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化。实施对外委托社会机构鉴定人名册制度,公开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拍卖机构,杜绝暗箱操作。

二是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建立官方门户网站平台,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官方门户网站审务信息公开和司法服务功能,切实增强司法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平台,认真做好官方微博的建设与应用工作,通过平台及时发布审判信息,加强与网友交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群众迅速了解案件审理过程, 满足了群众知情权,促进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制定出台《宣城中院裁判文书上网规定》,完善裁判文书文书上网通报制度,通过定期对本院及全市各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实现对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动态监控,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制定出台《宣城中院庭审直播录播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制度,明确庭审直播案件的范围、内容以及其他技术规范。规范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和作为“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的独特作用,提高参审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是进一步丰富“开放日”活动内容。在定期举办的法院开放日活动中,不断扩大开放范围,丰富活动内容,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积极落实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在校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法院,了解法院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机关学法月活动”中主动承担相应职责,先后10次邀请党政机关干部进法院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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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司法公开 裁判文书 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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