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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从业者享“一条龙”服务


来源:安徽网

安徽网讯 记者刚刚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给予1年5项社会保险补贴。

原标题:安徽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从业者享“一条龙”服务

记者刚刚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鼓励各类人员到人力资源服务业就业创业。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复员军人到人力资源服务业就业、创业,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从业资格培训、社保补贴等政策和“一条龙”服务。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补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对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给予1年5项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责任编辑:王娟安徽]

标签:一条龙 人力资源服务 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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