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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一村民“举报”村干部被判刑三年


来源:安徽财经网

在征用土地时因村干部没有满足其私欲,多次上访,“举报”村干部私自占用耕地,村干部为了息事宁人,违心地给6万元。举报人拿到钱款后再次进京上访。近日,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处这名“举报人”杨某某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万元。

原标题:灵璧一村民“举报”村干部被判刑三年

在征用土地时因村干部没有满足其私欲,多次上访,“举报”村干部私自占用耕地,村干部为了息事宁人,违心地给6万元。举报人拿到钱款后再次进京上访。被逼无奈的被举报人遂报警。近日,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处这名“举报人”杨某某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万元。

[责任编辑:王娟安徽]

标签:举报 村干部 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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