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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水电站原主任7年10次贪污 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来源:新华网

曾担任佛子岭水电站主任、安徽省佛子岭水库管理处主任等职务的於华平,被查出7年间10次虚报、侵吞职工工资和奖金近63万元,同时受贿19.4万元。据了解,於华平现年50岁,曾担任安徽佛子岭水电站主任、安徽省佛子岭水库管理处主任及党委书记职务,后调任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今年2月因涉嫌贪污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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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一水电站原主任7年10次贪污

曾担任佛子岭水电站主任、安徽省佛子岭水库管理处主任等职务的於华平,被查出7年间10次虚报、侵吞职工工资和奖金近63万元,同时受贿19.4万元。日前,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7万元,犯罪赃款全部上缴国库。

据了解,於华平现年50岁,曾担任安徽佛子岭水电站主任、安徽省佛子岭水库管理处主任及党委书记职务,后调任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今年2月因涉嫌贪污被刑拘。

据金寨县检察院指控,於华平在担任佛子岭水电站主任、安徽省佛子岭水库管理处主任及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年侵吞佛子岭水电站剩余的年度考核奖金22.8万元。

於华平还利用下属单位解散之机,非法虚报套取资金。2010年5月,佛子岭水电站实业总公司及职工投资入股的安徽丰源水电股份合作公司解散,职工应退股本及红利发放后,佛子岭水电站财务科长汪某和出纳张某,采用虚假补发职工工资、虚增职工红利的手段套取资金129万余元,於华平从2010年至2013年先后7次从中侵吞40.1万元。

此外,於华平还受贿19.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佛子岭水电站运行分场负责人送给其3.5万元,工程公司负责人送给其14.3万元,旅游公司负责人送给其1.6万元。

日前,金寨县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於华平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将其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王娟安徽]

标签:水电站 於华平 佛子岭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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