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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评选260名特级教师 向农村、特教教师倾斜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记者1月6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第11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教育厅要求特级教师的推荐将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向特教教师倾斜。各省辖市于2015年4月13日至17日将人选名单及材料报送省教育厅,2015年5月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业务考核,2015年6月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2015年7月底前公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请省政府批准。

原标题:安徽将评选260名特级教师 向一线、农村教师倾斜

记者1月6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第11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教育厅要求特级教师的推荐将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向特教教师倾斜。

此次我省将评选260名特级教师,评选范围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工作的在职正式教师。其中中学(含中师、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以及校外教育机构)130名,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130名。省直单位及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的附属中小学,参加所在市、县的评审推荐。特级教师推荐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向特教教师倾斜。

各市、省直管县根据分配名额,可按1∶1.2比例向省教育厅推荐。各市、省直管县所推荐的人选,专任教师不低于80%,“双肩挑”的校、园长(近三年满教学工作量的副职除外)不超过15%,专职教研员不超过5%。所有推荐人选中,45岁以下人员不低于50%。

各省辖市于2015年4月13日至17日将人选名单及材料报送省教育厅,2015年5月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业务考核,2015年6月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2015年7月底前公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请省政府批准。特级教师自省政府批准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特级教师津贴,退(离、病)休后,享受特级教师津贴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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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殷艳萍]

标签:特级教师 农村教师 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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