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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股份投资约3600万元拍摄影视剧


来源:凤凰安徽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摄制电视剧协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15-04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摄制电视剧协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15-04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摄制电视剧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1、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皖新传媒”或“乙方”)与六六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六六传媒”或“甲方”)签订了《合作摄制电视剧协议》。共同合作投资拍摄影视剧《女不强大天不容》,该影视剧制作总预算为1.2亿元。其中:皖新传媒投资约3600万元,占股30%;六六传媒投资约8400万元,占股70%。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本次交易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审议批准,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

六六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310110000666395;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文艺创作,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的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

三、合同标的的情况

1、名称:《女不强大天不容》(以《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载明的名称为准)。

2、集数:40 集,每集45 分钟(最终集数以《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中确定的集数为准)。

3、编剧:六六。

4、主创人员:导演:余淳;主演:海清、杜淳、张译、陈小艺。

5、制作周期:甲方保证不迟于2015 年12 月31 日前全面完成本剧的拍摄和制作工作。

四、合同主要条款

1、 报批送审

乙方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负责本剧的各项备案/立项、报批手续,并负责取得本剧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甲方保证在整个备案/立项、报批手续的过程中根据需要及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2、参展、评奖

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本剧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参展、参与评奖工作。荣誉归属乙方。

3、总收入的结算和分配

本剧总收入是指与本剧相关的一切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约定的发行收入以及本剧维权获得的赔偿中应计入本剧总收入的部分等。

乙方支付完全部投资款后满18 个月后的5 个工作日内,甲方保证无条件立即归还乙方投资的全部本金人民币3600万元及对应的银行18 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甲方用其在本剧中的投资以及相应的投资回报作为担保保证。

在本剧有盈利且盈利率超过乙方所收取利息的利率时,甲方需另行按照乙方实际出资比例支付乙方在该剧盈利情况下的后续收益,乙方的投资回报率最高为其实际出资额的15%。

五、合同风险提示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变动的可能性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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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詹厚坤]

标签:新华传媒股份 影视剧 女不强大天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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