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长江诉安徽两企业肖像“侵权” 一审获赔130万
2015年08月24日 13:37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王子薇
原标题:“被”超期代言酒广告 潘长江一审获赔130万 因广告代言合同到期后被酒厂继续使用肖像,演员潘长江将安徽佰年公司及“盼长江”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潘长江13
原标题:“被”超期代言酒广告 潘长江一审获赔130万
因广告代言合同到期后被酒厂继续使用肖像,演员潘长江将安徽佰年公司及“盼长江”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潘长江130万元。
法院认为,安徽佰年公司与潘长江约定广告使用期限为2年,安徽佰年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盼长江公司在合同期满未续约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潘长江的肖像,构成侵权。判决安徽佰年公司、盼长江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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