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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严管政府投资 超已批准概算10%先审计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安徽省发改委获悉,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和效益,该省日前出台《安徽省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简化程序,明确责任,避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等现象。

原标题:安徽:严管政府投资 防止“三超”现象

记者从安徽省发改委获悉,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和效益,该省日前出台《安徽省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简化程序,明确责任,避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等现象。

《办法》将安徽省发改委审批、安排的所有省预算内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监督管理。经由该省发改委审批的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贴息项目以及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加强概算管理。

《办法》对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核定、概算控制、概算调整办法进行了规范,实现了概算单程核定到全程监管的转变。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后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定期报告项目进度和概算执行情况的制度,确保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防止政府投资浪费等违规情况发生。

根据要求,经批准核定的概算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国家规定允许的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需报审批机关申请调整。对超过已批准概算10%及以上的,审批机关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再依据审计结果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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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鹏飞]

标签:概算 三超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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