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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女商人致电人大代表被拘留5天


来源:法制晚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12月5日,记者接到安徽亳州商人张静思的举报称,自己与安徽省人大代表支训民发生商业纠纷,后因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发送短信,被当地公安局拘留5天。

据《法制晚报》报道:12月5日,记者接到安徽亳州商人张静思的举报称,自己与安徽省人大代表支训民发生商业纠纷,后因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发送短信,被当地公安局拘留5天。不满处罚决定的张静思向政府申请复议、向法院提出诉讼,均无果。经记者多方核实,张静思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目前她已经接受了公安机关5天的治安拘留处罚。

今年41岁的张静思原是扬州防腐装饰公司的副总经理。张静思称,自己在2009年时负责当地金不换大酒店的装饰等业务,装修施工期间与安徽金不换白酒集团董事长支训民发生分歧。

2009年12月25日,由于金不换大酒店装修无法继续进行,张静思开始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系支训民。12天后,支训民向亳州市公安局报案,称张静思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当天进行立案,并进行调查取证。公安局调查后称:“在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7日之间,支训民在工作和休憩期间,张静思多次拨打支训民手机并发送短信给支训民。”公安认定,其行为“已经构成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决定对其拘留5日。

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7日14天时间里,张静思共计发送4条短信给支训民,分别为:2009年12月25日一条、2009年12月27日两条、2010年1月7日一条。

张静思不满当地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向亳州市政府申请复议,亳州市政府维持了当地公安局的处罚决定。2010年5月14日,她又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将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告上法庭。

亳州市谯城区法院驳回张静思“撤销拘留处罚”的请求,行政判决书上表述称“原告(张静思)称其与第三人产生纠纷,原告在第三人(支训民)明确拒绝后,仍多次拨打第三人手机和用手机向第三人发送3条以上短信,干扰了第三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随后,张静思被当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5天。

安徽金不换白酒集团董事长支训民是安徽省人大代表、亳州市人大代表、谯城区人大常委,连续当选为第十、十一、十二届省人大代表。他对记者表示,对此事的回应请与公司办公室杨主任联系。

杨主任接受采访时表示,张静思和支训民2009年确实有装修业务往来,双方的业务联系是通过中间人谈的。对于支训民的报警行为,杨主任说:“(多次打电话发信息)对我们正常人来说都会引起的心理不愉快,何况是一个企业的负责人?因为他要做很多决策,(电话和信息)已经影响了他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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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标签:张静思 支训民 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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