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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同签订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原标题: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马鞍山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计划2015年建设项目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原标题: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马鞍山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计划2015年建设项目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马鞍山市教育局(以下简称"教育局")在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的见证下签订了《马鞍山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计划2015年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398.8895万元。

一、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人: 王炳祥地址:马鞍山市印山西路与太白大道交叉口

马鞍山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督促并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工作,协调实施直属学校校舍建设工作和全市教育民生工程。负责组织实施直属单位教育装备配置、信息化建设工作等。

2、合同见证人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是马鞍山市为深化招标采购监管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集中采购代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工作效率,经马鞍山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批准成立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马鞍山市级(含区)政府集中采购所有项目的采购文件制作、开评标组织、合同见证等工作。

3、马鞍山市教育局、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内容:满足现代教育技术对信息化装备需求的硬性设备以及相关培训。

2、合同签署时间:2015年8月19日。

3、合同总金额:3398.8895万元人民币。

4、合同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合同并加盖各自公章,并经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

6、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招标人、监理单位、马鞍山市信息办共同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9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5%;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36个月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2%。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主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加快公司向以文化教育为核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转型。

2、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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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詹厚坤]

标签:马鞍山 教育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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