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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将严查“没有处方乱卖处方药”


来源:合肥网

12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该局重申: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处方药销售规定,由具备资质的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审核后的处方必须留存备查。

合肥市将严查“没有处方乱卖处方药”

12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该局重申: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处方药销售规定,由具备资质的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审核后的处方必须留存备查。

对于其他允许销售的处方药,应尽量索取处方,凭处方销售。顾客不能提供处方的,可以在执业药师或“经确认的从业药师”的指导下,凭购药者病历上的医嘱登记销售,并认真填写全省统一的“处方药销售登记表”,完善销售处方药的具体品种名称、批号、数量、时间等信息。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不得开架销售处方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并贴有专有标识;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任何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

合肥市食药监局将把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岗和处方药销售管理列入2016年药品流通监管重点,在GSP认证跟踪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中进行严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将依法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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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珊珊]

标签:合肥 处方药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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