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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老人去世数月土地莫名转让 村干部称有人代签协议


来源:新安晚报

承包地被转到他人名下,淮南当地村干部称转让协议上名字由受让人代签 这间砖瓦房曾是陶静和养父居住的地方,屋后是他们的承包地。记者注意到,甲乙双方的签字人分别是陶传江和王素英,在签证单位签章处有“陈舜”的签名,并盖有夹沟镇新集村委会公章,落款日期为“2013年1月12日”。

原标题:老人去世数月咋还在“签”协议

承包地被转到他人名下,淮南当地村干部称转让协议上名字由受让人代签

养父去世后承包地没了

去年,在杭州打工的陶静回到淮南老家得知,养父去世后,家里的4亩多承包地竟然被转让给了别人。她在承包地转让协议书上看到,协议上签着养父的名字,可那时,养父已经去世好几个月了。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昨日赶到淮南调查,当地村干部告诉记者,协议书上老人的签名是别人代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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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投诉

养父去世后承包地没了

昨天,记者在淮南市潘集区夹沟镇新集村看到一间瓦房,房门已不见,里面存放着几件农具。

“这里是我与养父居住过的地方,屋后就是我们的承包地。可自从养父去世后,承包地就变成别人的了。”陶静说,她自幼被亲生父母交给孤寡老人陶传江收养,并把户口落在了陶传江户头上。

陶传江户头上有陶传江和陶静两个人,父女俩共同承包4亩多土地。“我养父年事已高,近年来把这4亩多土地租给了远房亲戚王素英耕种。”陶静说,王素英每年给养父一点钱和粮食,而她因外出求学,之后又在外地打工,也没有问过家里承包地的事。

“2012年8月份,养父去世了,我回到淮南,出钱替养父办丧事。”陶静说,办完丧事后,她回到杭州继续打工。2014年,陶静回到淮南潘集,找到新集村委会询问养父承包地的事情,结果村委会负责人的回答让她呆住了。

“村委会负责人告诉我,养父的承包地已经没有了。”陶静随后发现,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4亩多的承包地被转到了王素英名下。

这间砖瓦房曾是陶静和养父居住的地方,屋后是他们的承包地。

2

村干部

老人名字是别人代签的

“协议上签名的见证人陈舜是新集村村委会主任,盖公章的陈多华目前是村党支部副书记。”陶静说,签协议的时候,这两人应该都在场。

昨日下午,记者赶赴潘集区新集村,找到了当时在协议上盖公章的陈多华。他向记者透露,这份协议的确是真的,“协议的内容当时是我起草的。”陈多华表示,当事人签协议之后,他的确加盖上了村委会公章。

陈多华表示,当时签协议的时候,陶传江的确去世近半年了。他的名字,是由接受转让的王素英签的。

陈多华说,当时,王素英曾帮陶传江耕过地,帮忙收过麦子。陶传江去世后,王素英找到村委会,要求受让老人的土地和地亩补贴。“当时我们不知道陶传江有个养女。”陈多华说,所以,他们直接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名,加盖了公章。

“这份协议是一个继承粮补的协议,不是土地转让协议。”陈多华一再表示。可是,当记者找出协议中土地转让给王素英的内容时,陈多华没有说话。

在记者再三追问后,陈多华表示,这件事已经引起纪委部门的关注,目前还在调查。

3

记者调查

去世之后签了转让协议?

记者从淮南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看到,陶静与陶传江为父女关系,陶传江的户籍在去世后数月被注销。在陶传江与新集村委会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上,承包人员是陶传江和陶静两人。

“根据相关规定,养父去世后,我就是承包地经营权人。”陶静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协议书,甲方为陶传江,乙方为王素英。协议内容为:甲方将4.42亩承包地转让给乙方。

记者注意到,甲乙双方的签字人分别是陶传江和王素英,在签证单位签章处有“陈舜”的签名,并盖有夹沟镇新集村委会公章,落款日期为“2013年1月12日”。

“我养父在2012年8月份就去世了,怎么可能在去世几个月后与王素英签这份协议?”陶静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复印件,上面显示的申请日期也为2013年1月12日,变更内容为“将4.42亩拨给王素英”,村委会意见一栏盖有村委会公章。

记者随后联系上在某学校任教的王素英,王素英在电话里表示,陶传江早在2006年就有意愿要将承包地交给她耕种。“老人的这个意愿,是否有证据呢?”记者问。对此,王素英没有回答。

“当时,我找到王素英,她说老人有遗嘱。我说想看看遗嘱,她就不给看。”陶静说。

4

纪检部门

此事目前已有调查结果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一年前,淮南市潘集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孙亦民就收到了该事件的相关材料。

昨日,记者联系上孙书记,他承认,一年前他就已关注此事,目前,纪委部门已经有了一个调查结果。至于调查结果是什么?孙书记不愿意多谈,“我没有义务提供。”说着,他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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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楚武文]

标签:承包地 合同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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