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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诞生全省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 农民变“股东”


来源:合肥日报

12月19日,肥西县官亭镇新民社区主任缪家权增加了一个“头衔”:肥西县官亭镇新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当天,全省首家注册成功、以“土地”命名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在当地挂牌成立,这标志着目前正在我省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合肥正式先行先试。

原标题:合肥诞生全省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

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12月19日,肥西县官亭镇新民社区主任缪家权增加了一个“头衔”:肥西县官亭镇新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当天,全省首家注册成功、以“土地”命名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在当地挂牌成立,这标志着目前正在我省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合肥正式先行先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赋予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今年4月起,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进行登记试点工作,合肥5个县(市)25个乡镇336个村居列入试点,涉及农户37.8万户,占全市总农户数的30%。据新民社区党支部书记黄世兵介绍,作为土地确权试点地之一的新民社区,是在2012年新民村整村推进建设新家园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社区,因集中兴建安置点而新增数千亩耕地,土地确权时不能按原有的“田块”进行“确证、确权、确地”。为此,该社区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启动试点时便想筹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土地股份合作社在我省是个新鲜事物。官亭镇农经站站长缪会生介绍,我国人多地少,土地管理一直实行最严格的制度。以“土地”命名的股份合作社又格外“敏感”,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无门。今年8月份,市工商局、市农委联合在基层调研时发现了这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两部门就此联合出台《关于推行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登记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宽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出资形式,以“土地”命名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可以登记注册,其法律地位得到确认。新民社区乘此“东风”,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尝试。

受到农民欢迎的土地合作社,很容易就解决了新增耕地的确权问题。如何让农民以土地入股参社后借“地”生财?目前,该合作社已将耕地分片打包发租给5家知名农林企业从事苗木种植、农业开发等,农民可从土地租金中获得分红,还可到这些企业上班“拿工资”。当地农民高兴地说:“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又能拿工资,还能得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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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婧]

标签:合肥 土地 股份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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