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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内涝有标准 汛期车道积水深15厘米为内涝


来源:合肥日报

昨日从市排管办传来消息,《合肥市排水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于近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为建设“海绵城市”,《导则》明确,人行道、停车场和广场等宜采用渗透性铺面;超过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用地,应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原标题:合肥排水设计导则下月起正式实施

排水系统关键节点将普设“天眼”

昨日从市排管办传来消息,《合肥市排水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于近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从此,我市城市排水工程有了“量身定制”的专项设计规范。

据介绍,《导则》适用于合肥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四县一市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车道积水深15厘米即为内涝

汛期强降雨来袭,是否算内涝?《导则》给了明确界定: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有效应对50年一遇24h设计暴雨,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保证道路中单向至少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厘米。

这意味着,城市防洪排涝,需要在一天的时间里排完50年一遇的强降雨,同时,要确保建筑物底层不被水淹。道路上,要保证单向至少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厘米。

阳台排水要接入污水管网

《导则》对自建排水设施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要求,居住小区阳台排水与屋面排水应分开设排水管,阳台排水立管底部应采用水封井等方式间接接入污水管网。

同时,农贸市场、宾馆餐饮、浴池、车辆维修及清洗场所等在排入污水管前,应设计预处理设施;农贸市场、商业聚集区应在室外设计经营户倾倒污水的收集系统;工业、医疗卫生等应设计污水处理设施。

为建设“海绵城市”,《导则》明确,人行道、停车场和广场等宜采用渗透性铺面;超过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用地,应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此外,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应防止外水进入,车辆出入口宜采用驼峰路面、合理布置雨水口等措施。

排水设施将迈入信息化

记者了解到,对排水设施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导则》的一大亮点。

根据《导则》,下穿立交入口处两端、最低点应设置监控摄像机,摄像机的像素不低于130W、分辨率不低于720P。据介绍,此举对保障强降雨时车辆安全通过下穿桥具有重要意义。

除了下穿桥以外,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等都要安装监控设施。比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自动取样、进出厂大门等关键节点,应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市排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有利于进一步确保污水处理厂高效、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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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婧]

标签:合肥 排水 内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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