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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未来将考虑“量身定制”养老服务设施 分区分级规划设置


来源:合肥在线

全省新建或者改建的城市居住区,未来都将配套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活动的设施,努力改善老龄人口的居住、出行及社会服务等条件。对于无障碍设施规划的审查和建设监管也将进一步强化,新建公共设施和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须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以此保障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到位。

原标题:安徽未来将考虑“量身定制”养老服务设施

全省新建或者改建的城市居住区,未来都将配套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活动的设施,努力改善老龄人口的居住、出行及社会服务等条件。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将于今年编制完成,有望完善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各类养老设施的标准化建设。

部分养老设施设计建设不合理

近年来,安徽强化无障碍设施规划审查和建设监管,加强公共设施和居住区无障碍设施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同时,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提供适宜老年人居住特点的住房和居住环境。

2014年,在对美好乡村重点示范村规划评估过程中,还将养老设施的配置作为重点评估内容,指导710个重点示范村全部配备养老设施。据统计,安徽全年共改造完成近7万户老年困难群体家庭危房。

不过,专家也指出,“从城市发展和群众需要来看,全省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上还有不足之处。”比如,部分规划设计在细节上不符合实际;无障碍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盲道、坡道、公园以及老年人配套设施被占用损坏的现象比较多,设施利用率不高等现象,都需要引起重视。

拟分区分级规划设置服务设施

今年,省住建厅将制订《安徽省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完善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养老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包括老年人活动场所在内的各类老年设施规划,将正式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安徽还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应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作为规划设计条件的一部分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确保新建或者改建城市居住区按照规定,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活动的配套设施。

对于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滞后或总量不足的,需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修编、修改时予以完善。已建成的居住区,没有老年人生活、活动配套设施的,要求逐步补建或者利用闲置的设施改建。

社区关老、爱老可形成“契约”

过去,安徽无障碍建设的重点在主城区,今后将结合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美好乡村建设。2015年,全省有674个美好乡村重点示范村将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养老设施。

对于无障碍设施规划的审查和建设监管也将进一步强化,新建公共设施和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须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以此保障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到位。

省住建厅还提出,要积极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居委、业委会通过契约或协商的方式,明确社区关老、爱老的服务群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责任要求。同时,抓好支持养老地产有关政策的落实,积极培育养老地产,鼓励开发老年宜居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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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标签:分级规划 养老服务 养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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