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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老人可免费看普通门诊 子女应当有陪护假


来源:安徽网

《办法》明确,在老年人病重病危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准许职工请假陪护护理。轮征集意见将启动,您可将意见寄至“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11楼省老龄办业务处”, 信封注明“法规征求意见”;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43844155@qq.com。

原标题:安徽:老人可免费看普通门诊 子女应当有陪护假

昨日,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召开。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省老龄办获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经起草小组修改后,部分内容得到调整或充实,其中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凭身份证或老年人优待证免收老年人普通门诊诊查费。

《办法》明确,在老年人病重病危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准许职工请假陪护护理。在社会保障方面,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失独”或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老年人免费提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此外,应当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为老年人在社区治疗常见病、慢性病用药提供方便;公安机关应当为老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优先服务,对重度残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人像采集、送证等便利服务;办理遗嘱公证,对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对七十周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医疗机构应当凭身份证或老年人优待证免收老年人普通门诊诊查费。

第二轮征集意见将启动,您可将意见寄至“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11楼省老龄办业务处”, 信封注明“法规征求意见”;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438441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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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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