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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公益”旗号,职业打假人究竟为谁牟利?


来源:东方卫报

近日,南京某商家遇上这样一件事:十几万的商品突然之间遭到集体退货,购买者要求退货的理由为:吊牌标识显示商品执行的是旧安全执行标准,而非从2012年8月1日起执行的新标准。对于所谓的“公益打假”事件,某商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折扣店服装品牌商,销售的多是往年的正品库存商品。

原标题:打着“公益”旗号,职业打假人究竟为谁牟利?

南京某商家遇上这样一件事:十几万的商品突然之间遭到集体退货,购买者要求退货的理由为:吊牌标识显示商品执行的是旧安全执行标准,而非从2012年8月1日起执行的新标准。据悉,生产于新旧标准期间的商品境遇无疑很是尴尬。商场同意退货后,退货者更以欺瞒消费者为由,要求商场加倍赔偿。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所谓的“公益打假”、“恶意索赔”现象,绝非鲜有。

消费者:不影响 正常购买打折品

商场:销售打折正品却遭“恶意索赔”

对于所谓的“公益打假”事件,某商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折扣店服装品牌商,销售的多是往年的正品库存商品。因为国家检测标准发生了变化,部分库存服装不符合国标新规定。但这类商品既非假冒、也不伪劣。通过检测质量并无问题的正品服装,被所谓“职业打假人”大量购买后,向商场、品牌商索求数倍的巨额赔偿。据悉,“职业打假人”盯上商品后,他们会找商场要求“私了”。如果不给钱,他们就威胁商家声称要去举报。 即便无问题商品,品牌专柜考虑打假人的反复骚扰及影响,为尽快处理也是自认倒霉给予倒贴。与此同时,消费者也失去了购买价廉物美正品服饰的机会,只有付出更多成本才能购买到心仪产品。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行为非但不能真正维护消费者权益,反而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律师:标牌更新后可合法销售

随后,记者查询到了一份国标委工二函[2011]17号的文件复印件,内容显示,自2012年8月1日起,不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纺织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已生产出但未销售出去的产品怎么办?记者看到服装企业出示的国家纺织品服饰产品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对当地一家服装企业“广州卡奴迪路服饰服务有限公司”的“咨询意见”复印件显示,“企库业有很多库存的服装没能销售,将货品重新定制吊牌并更换这一做法并不实际。全国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也曾出函解析:在满足新标准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粘贴等手段对吊牌进行更改。可见服装吊牌文字进行修改,采用粘贴覆盖并无不妥之处。”法律人士认为,执行旧标准的纺织品,只是按要求进行了标牌的更新,就可以合法销售。

对于真正以购买为目的的消费者而言,对不符合新标准的商品并不太介意。经常逛名品折扣店的薛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商品尤其是名品服饰,进商场,上柜台,也是有一层层的安全把关的,能向消费者出售,就足以证明它的质量是有保证的。再者说,谁都清楚打折商品基本都是旧款,无法完全跟得上新标准的步伐很正常。符合生产时的标准就足以证明它的安全性了。”

购物达人罗小姐则表示,自己此前对该执行标准并不太了解,但以后会关注此类情况。罗小姐说:“出售此类商品时,商家应该告知消费者这个特殊情况,做到诚信经营。但自己并不会担心商品本身的安全性,不会影响够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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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益 卡奴迪路 恶意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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