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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烟草税需遵守正义与公平


来源:东方网

财政部8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况且,吸烟本身具有依赖性和成瘾性,想通过提高税收来控烟,恐怕是过于低估了香烟对于烟民的诱惑力了。

原标题:高烟草税需遵守正义与公平

财政部8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是我国继2009年5月之后时隔六年再度调整烟草消费税。此次提税迎合了当前国际上普遍对烟产品课以重税的大趋势。(5月8日新华网)

毋庸置疑,提高税收的确可以减少吸烟行为的发生,这也是世界各国的经验和惯例,然而,所谓南橘北枳,普遍的惯例并非一定就能达到控烟的目的。

而提高烟草税也存在几点商榷之处。其一,所谓师出有名,提高烟草税是否符合程序正义本身就值得商榷,提高烟草税理应通过人大讨论和通过,而目前并未见到这一必要的过程,国务院部委是否有权力单面提税值得质疑。

其二,提高税收并不代表就能达到控烟的目的。道理也很简单,普通工薪阶层既然敢于直面焦黄的牙齿,漆黑的肺叶,自然也不会介意香烟的价格提高几毛。

况且,吸烟本身具有依赖性和成瘾性,想通过提高税收来控烟,恐怕是过于低估了香烟对于烟民的诱惑力了。

更值得注意的是,香烟还具有一定“刚需”属性,尤其在结婚、丧葬场合,烟草更是必需品。既然如此,提高烟草税,反而会导致羊毛出在羊身上。

其三,公平原则是税收政策的首要原则。贯彻公平原则,应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他们的负担水平保持大致均衡。

如新闻中所述,烟草消费量对所有吸烟者而言相差不大,但烟草税是按产品数量或金额征收的,提高烟草税对高收入阶层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对中低收入阶层却有很大的影响,这种不公平地加重了中低收入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笔者建议,对于农村和城市烟民的烟草税的征收应该分开,从而减少农村吸烟人士的税收痛感。如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能够考虑到公平原则,烟草税征收的阻力也会减少很多。

而如果不切实际地提高烟草税,没有考虑到烟草税的程序正义和公平性,那么非但不能有效地控烟,还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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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烟草税 正义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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