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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通报三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合肥市通报三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昨日从合肥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落实“两个责任

原标题:合肥市通报三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昨日从合肥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市纪委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一、肥东县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童有志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收受贿赂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童有志在担任肥东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期间,由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肥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多付工程款95.53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6.2万元。2015年2月,肥东县纪委、监察局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童有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庐江县同大镇永兴村原党总支书记胡宏长因村“两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在胡宏长担任永兴村党总支书记期间,经有关部门审计发现该村2013、2014两年公务招待费超标准较多;2010~2013年该村违规发放村干部补助费共计8.42万元。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2015年7月29日,同大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宏长党内警告处分。

 三、巢湖市散兵镇散兵社区党总支书记郭俊因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1年至2014年,散兵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以节假日加班、夜间值班补助等名义给居委会、西港公司(村办企业)工作人员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42.45万元。上述各项补贴的发放,除秸秆禁烧补助外,其他均无发放依据。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2015年9月21日,巢湖市散兵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郭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口号,必须以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把严肃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触犯纪律“底线”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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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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