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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女生坠楼被警方认定“酒后意外” 家属提质疑


来源:新安晚报

事发房间隔壁几间客房, 窗户都只能打开一小段。

原标题:芜湖女生坠楼被警方认定“酒后意外” 家属提出疑问

新安晚报安徽网(www.ahwang.cn)讯 2016年1月1日凌晨,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大二女生醉酒后, 被两名大一男生带进学校对面的宾馆入住, 两个小时后, 女生从宾馆6楼坠下身亡(详见本报昨日报道)。昨天下午5 时50 分, 芜湖警方发布女生坠楼的调查结果。

警方通报醉酒导致的意外事件

2016年1月1日凌晨, 芜湖市公安局湾里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令: 鸠江区天都酒店有人坠楼。民警到达现场后, 协助120人员进行急救, 坠楼女生送至弋矶山医院, 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 民警封锁现场, 开展调查工作。经查, 2015年12月31日下午, 死者陈艳(化名) 、 季某某、 吴某相约共度元旦, 当晚9时许, 三人来到酒吧喝酒, 直到2016年1月1日凌晨1点40分许, 陈艳已呈醉酒状态, 三人离开酒吧。凌晨2点44分, 三人进入天都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 随后吴某背着陈艳, 与季某某一同乘电梯到六楼进入房间。凌晨5时许, 吴某发现陈艳坠楼, 随即喊醒季某某, 与服务员一起开展救助并报警。

昨日下午, 警方发布调查结果, 认定此事为: 重度醉酒状态下导致坠楼的意外事件。目前, 调查情况已向死者家属以及校方进行了通报。

细节还原进宾馆时女生已醉倒

昨天傍晚,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与陈艳亲属取得联系。陈艳的父亲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昨天下午3点左右, 他们接到警方通知, 赶到湾里派出所。一位民警口头向他们通报调查结果, 没有提供书面通报材料。舅舅蒋先生说, 他们得知孩子出事后, 第一时间赶到了芜湖。

“警方说, 当时陈艳呈醉酒状态, 吴某背着陈艳乘电梯到六楼进入房间, 开房登记的身份证是吴某和陈艳的。” 在家属的一再要求下, 酒店回放了当时的监控视频,画面上, 季某某在前, 吴某背着陈艳在后, 走出了电梯。当时, 陈艳已经处于重度醉酒状态。

陈艳亲属从民警口中得知, 事发当晚, 陈艳和来自内蒙古的季某某同睡一张床, 来自黄山的吴某睡另一张床。进入房间后, 陈艳曾经醒来要喝水, 吴某喂她喝水, 一个多小时后, 吴某发现窗口有一个人影, 想上前拉, 已经来不及了。

家属质疑屋内发生何事仍不明

对于通报结果, 陈艳家属有不明白的地方。事发后, 陈艳家人赶到天都酒店6楼客房, 618房间被警方封锁, 他们无法进入。他们多次查看618隔壁客房, 发现几个房间的窗户都只能打开一小段, 头部无法伸出窗外。1月3日,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赶到现场核实, 情况确是如此。

618客房的情况是否也是如此呢?警方称, 618客房的窗户可以打开28厘米, 头部和身体可以通过, 窗户距离地面六七十厘米, 陈艳先站在桌子上, 而后通过窗户坠楼。

对此, 陈艳家属提出疑问: 既然孩子醉酒, 她是怎么爬到桌子上的呢?还有, 即使她想跑, 为何不跑到门口, 而是跑到窗口?蒋先生说, 他们最想知道从进入房间到事发, 这段时间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准备聘请律师, 提出质疑材料, 弄清事件真相, 还死者一个清白。” 陈艳的姐姐说。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老春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陶金]

标签:警方 坠楼 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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