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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95名“一府两院”干部将向省人大常委会述职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根据安排,述职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并填写审议意见表;口头述职报告在常委会分组会议上进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由人事代表选举工委汇总、整理,向主任会议报告后,交有关机关研究处理,并向述职人员反馈。

原标题:安徽95名“一府两院”干部将向省人大常委会述职

记者从7月6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上获悉,根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以下简称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安排,95名“一府两院”干部将于本月向省人大常委会述职。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规定明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以及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每年应当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经主任会议研究,也可以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口头述职。述职报告主要包括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勤政廉政情况等。

据悉,此次参加述职的“一府两院”相关人员共有95人,采取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两种方式。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以上干部和部分法官,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以上干部和部分检察官书面述职。经省政府推荐、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省财政厅厅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省水利厅厅长、省审计厅厅长等5位省政府组成人员口头述职。

根据安排,述职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并填写审议意见表;口头述职报告在常委会分组会议上进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由人事代表选举工委汇总、整理,向主任会议报告后,交有关机关研究处理,并向述职人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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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燕飞]

标签:人大常委会 一府两院 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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