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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和堂弟同堂共审(图)


来源:中安在线

4月22日上午,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其堂弟张绪刚也因涉嫌受贿罪同堂共审。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张绪鹏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张绪刚共同非法收受中景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项目出资人500万元。

原标题: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和堂弟同堂共审(图)

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和堂弟同堂共审(图)

4月22日上午,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其堂弟张绪刚也因涉嫌受贿罪同堂共审。

今年52岁的张绪鹏系霍山县人,研究生学历,历任寿县县长、县委书记。2014年7月21日,张绪鹏因涉嫌受贿犯罪,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由该省淮北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于同年8月26日被逮捕。淮北市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又发现张绪鹏的堂弟张绪刚涉嫌共同受贿,遂于同年8月9日对张绪刚予以并案侦查。张绪刚今年40岁,系安徽寿县久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侦查终结后,淮北市检察院以张绪鹏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张绪鹏的堂弟张绪刚因涉嫌共同受贿,一并被起诉。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张绪鹏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张绪刚共同非法收受中景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项目出资人500万元。除共同受贿外,张绪鹏还非法收受安徽永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某某等人贿赂150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检察机关另外还指控,张绪鹏在担任寿县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269675元。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均无无异议。在法庭辩论阶段,张绪鹏的辩护律师提出张绪鹏滥用职权罪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张绪刚的辩护律师辩称张绪刚的行为只是起到介绍、撮合作用,应当构成介绍贿赂罪。

针对上诉辩护意见,公诉人指出,自首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本案中,张绪鹏系被传唤到案,不具备投案主动性,如实供述的犯罪事实是侦查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张绪刚在共同受贿犯罪中,实际上是代表张绪鹏实施具体行为,且二人均是主犯。

庭审中,张绪鹏没有对自己进行任何辩解,当庭表示愿意认罪伏法。在最后陈述时,张绪鹏表示,对自己没能守住廉洁底线,没能抵御金钱的诱惑,走上犯罪道路感到深深的悔恨。(陆永灿、记者黄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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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楚武文]

标签:张绪鹏 寿县 久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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