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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纪委发通知 严防“两节”期间不正之风反弹


来源:滁州网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50—12388;举报邮箱:czxfjb@126.com;举报网址:http://www.czlz.gov.cn。

原标题: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 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苏滁现代产业园党工委、纪工委,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纪委,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纪委:

2015年以来,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691个,处理106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17人,移送司法机关72人,正风肃纪成效明显。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重要时间节点不正之风回潮反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或利用职务影响要求下属单位或他人提供旅游活动;严禁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购物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赌博。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早抓小抓实抓细。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盯节庆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早警示、早提醒,对出现的问题真抓真管,坚决纠正、督促整改,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打好“预防针”,加大对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要建好“连心桥”,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设立网络监督举报专区,认真受理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要成立“行动组”,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要设立“曝光台”,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严查快处,公开通报曝光;要加大问责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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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加强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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