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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中学69位教师公款旅游 校长被警告处分


来源:新安晚报

阜阳市第四中学69位教师赴六安集体备课时公款旅游,近日,阜阳市颍泉区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校长、副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昨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安徽省纪委网站获悉,阜阳市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

阜阳市第四中学69位教师赴六安集体备课时公款旅游,近日,阜阳市颍泉区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校长、副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昨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安徽省纪委网站获悉,阜阳市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午间饮酒等。

这六起典型问题包括:阜阳市第四中学公款旅游问题;颍泉区中市街道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程颍谯等公车私用问题;阜南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中队负责人杨俊大操大办问题;界首市新阳社区党总支委员邢秉良等套取资金公款吃喝问题;太和县苗集镇政府、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

□典型案例

教师公款旅游

2013年8月11日至8月16日,阜阳市第四中学组织骨干教师69人赴六安集体备课,并公款安排备课教师游览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及白马大峡谷景区。颍泉区纪委2015年4月24日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校长李宜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副校长韩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车私用

2015年4月23日,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程颍谯安排驾驶员驾驶单位公车送其办理私事。当晚,驾驶员范洪军私自驾驶该公车前往阜阳一中接孩子放学。颍泉区纪委给予程颍谯党内警告处分;区卫生局给予范洪军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二人分别上缴燃油费200元。

套取资金公款吃喝

2014年1月至10月,界首市新阳社区党总支委员邢秉良安排社区报账员刘伟采用多报环卫工人数、工资、三轮车的方法,虚报套取环卫资金13.6457万元,用于公款吃喝、发放加班补助、电话费补贴等。界首市纪委2015年1月30日研究决定,给予邢秉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缴财政。

违规购买购物卡

2014年中秋节前,太和县苗集镇财政所所长张冲在太和县苏果超市购买15000元购物卡,用于日常公务接待中购买烟酒支出。2015年2月2日,太和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于冰安排工作人员到太和大润发购买7000元购物卡,用于发放本局7名职工年底福利。太和县监察局2015年4月24日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冲、于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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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标签:警告处分 阜阳 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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