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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男子吸毒杀子 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成控辩焦点(图)


来源:宣城新闻网

原标题:吸毒父杀害亲生子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成控辩焦点 4月21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王鹏戒毒期满后将其亲生儿子杀害。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王鹏的犯罪事实并无异

原标题:吸毒父杀害亲生子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成控辩焦点

4月21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王鹏戒毒期满后将其亲生儿子杀害。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王鹏的犯罪事实并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人王鹏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2014年9月8日,被告人王鹏在南湖戒毒所解除戒毒回到宣州区狸桥镇家中,当日上午11时许,王鹏以带儿子吃肯德基为由,驾驶皖PP1106号轿车将儿子带到宣州区狸桥镇金云村“村村通”水泥路段,先在车内掐压儿子颈部,后又拖到路边碎石地里,拾起石块砸击头部及上身后将尸体丢弃在案发现场驾车离开。当晚17时许,王鹏回到家中,当父母询问孙子的下落时,王鹏说已将儿子杀害,王鹏的父亲打电话报警。在王鹏的带领下,派出所民警到案发现场找到被害人的尸体。

庭审中,王鹏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表示没有异议,仅对公安机关委托作出的关于王鹏的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提出质疑,并向法庭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合议庭并未当场就此申请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该案发生后,受到当地群众的高度关注,宣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公安局、市妇联、市关工委、狸桥镇政府等共40余名干部群众旁听了当天的庭审。

庭审现场

公诉人

被告人

辩护人

旁听

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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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婧]

标签:吸毒 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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