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公开回复24条网友留言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近日,安徽省各地针对网友给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的24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因安徽蓝天国际飞行学院所属安徽文达集团资金链断裂,致教职员工工资被拖欠。政府对我们这批大中专毕业生“空挂户”的户口问题必须尽快予以解决,

【网民留言】

文锦新城小区居民整日被餐饮油烟困扰多年无法解决,请书记过问。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 3月2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经开区文锦新城小区周边餐馆油烟污染。经开区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开区环保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责令与住宅楼相邻裙楼中的2家包子店,在15日内到环保部门补办手续,其余餐馆在30日内完成封闭后堂、规范改造油烟排放装置;二是要求裙楼中的餐馆经营者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保留清洗记录备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缓慢的,将严肃处理;三是劝导位于住宅楼下的餐馆自行搬离,对拒不搬离的,将依法查处。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原本是安徽农村户口,当时上大学,是政策强制性要求我们户口迁往学校,毕业后为了落户,我们办理了户口迁回手续,但户口性质却变为非农户口或居民户口,可又没分配工作,从而导致我们享受不到本村农业户口本应享受的待遇。如今我们区(县)农村的吸引力在不断增长:回到农村后可以批宅基地、分地,土地价值在逐年增长,一些经济条件好的村还为村民上医疗保险……但是,这些都是和农村户籍挂钩的,没有农村户籍,就没有这些利益和保障。 1995年,我们大中专毕业生不再享受国家“包分配”的政策,此后直至2003年,国家政策要求大中专学生必须在入学时将户口迁至学校,否则就不能上学,所以对于我们农村学生而言,可以说是强制性的“农转非”。2003年后,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生入学时户口迁移随自愿原则。以上两点导致的结果是,1995年前毕业的人能享受到包分配的政策,2003年后入学的人不必强制地“农转非”。这样对1995-2003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极不公平,我们既丧失土地承包权而没有成为农民,也没有因为升学而得到工作,游离于城市和农村边缘,享受不到村民待遇,没有编制、没有发展空间,毕业返乡后与原籍地农村基层组织在承包土地、审批宅基地、征地补偿等方面出现利益之争,甚至被剥夺了基本的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被政策剥夺了应得的生存权利。 据了解,2005年9月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就出台了《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实施办法》。早在2002年,台州的临海和温岭率先畅通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手续,使一大批生活基础在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回到农村。2009年丽水、萧山等地都出台了非农转农的政策。2010年10月15日义乌出台了大中专毕业生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政策,顺应民心,带来了相当好的社会反响。2011年瓯海出台了非转农政策。2011开化出台了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政策,等等至此浙江已经有15个地方相继出台了非转农政策。 如果我们农村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如能迁回原村,就意味着我们仍是村民,仍然能够享有相应的权利,参与分配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参加村干部竞选、享有该村社员应该享有的一切权利,我们孩子的户口、教育问题也随之解决了。 政府对我们这批大中专毕业生“空挂户”的户口问题必须尽快予以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书记留言,反映原籍为农村地区的高校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户口性质由非农转为农业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此类问题,我省现行规定是:户口性质由非农业人口转为农业人口(非转农),遵从各市、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另外,去年7月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出台我省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将于近期印发。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安徽省公安厅联系。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51-62801035

【网民留言】

简化新增儿童户口手续,进一步规范基层农村上户口的门槛。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书记留言,要求简化新增儿童户口手续,进一步规范基层农村上户口的门槛。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1997年10月9日《印发〈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和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规定,为新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需要的手续是:婴儿的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应当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和母亲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该规定已经非常简单、明确和规范,省公安厅一直也是按此规定指导和规范全省的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工作。但是,我省仍有个别地方政府因为计划生育的原因,在新生婴儿出生入户问题上设置前置条件和门槛。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公安机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尽快妥善解决。

【网民留言】

你好,张书记。芜湖市南陵县家发镇梦里水乡小区西南角开发商私自加盖形成四层违建,就在春谷北路边四层红色违建,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也严重影响旁边住户的采光,反映多次,违建仍在,不见相关部门有拆除行动。如此肆意路边加盖违建影响极坏,不知违建者胆气何来。 让人想问:此建筑几年前建设时,是否经过招拍挂等程序建设的?规划批准建设是几层?面积是多少?如何避免影响旁边住户采光的?旁边梦里水乡小区房屋是否通过了相关部门房屋交付验收标准? 2014年又私自加盖到四层是否取得了规划许可、相关部门批准?反映后又为什么到现在还没采取措施拆除?要拆除政府几月份能够拆除? 希望政府能够尽快拆除违建、消除影响,让我们的县城更好。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南陵县家发镇存在违建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南陵县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南陵县市容局会同家发镇相关部门派员赴梦里水乡小区实地调查。经查,你反映的建筑位于该小区西南角,原设计为三层加跃层。该住户私自将跃层拆除后加盖了第四层,形成了部分违建。 对此,县市容局已要求该住户立即拆除。因该户私盖的违建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为确保拆除过程中该户原房屋合法部分以及周边房屋安全,家发镇会同县市容局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安全论证,同时根据论证结果制定了拆除方案并于2月14日搭设了工程施工架。但鉴于该房位于216省道旁,春节此处人流、车流量较大,且节日期间无施工人员,拟于3月底前完成拆除。 下一步,南陵县市容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同时欢迎你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如有情况,可与家发镇政府联系(电话:0553-6584321)。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邵婧]

标签:安徽 张宝顺 网友留言

人参与 评论

一周要闻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