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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书记回复网友留言 涉房产教育污染等问题


来源:人民网安徽

原标题:安徽省委书记回复网友留言涉房产教育污染等问题 昨日,安徽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54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部分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淮北中韩商业广场项目自2009年开发以始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你好!我是滁州市的,我在滁州市天长西路嘉宇万豪名苑买了一套房子承诺13年10月1日交房,现在已经违约1年多了。房管局,信访局,市政府、省政府我们都去了N次了,还是没有协调结果。每次政府都开会协调然后给我们一个开工时间,每次都没有兑现,真让人心寒。我们只想要房子,怎么就这么难,辛辛苦苦一辈子的钱买房子,到最后房子住不了贷款还要还,一个打工的真的很难,请求书记帮助我们这400多户。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5年4月20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第五大道嘉宇万豪名苑小区交房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国土房产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万豪名苑项目由滁州嘉宇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土地面积118.83亩,其中,项目一期土地面积59亩,建筑面积为15.4万平米, 2011年4月动工。由于工程建设资金不足,2011年7月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3.37亿元。作为贷款风险控制条件,嘉宇公司将99%的股权转让给中融公司持有,但按协议中融公司并不参与项目经营管理。因为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工程建设管理混乱,在工程款支付方面与工程承包单位产生分歧,导致工期一再延误。按照公司与购房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一期工程应于2013年10月1日起陆续交付使用,截止目前最长已拖延交付期达1年以上,涉及购房人450多户。在主管部门敦促下,嘉宇公司控股方(中融公司)于去年6月份重组并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但由于公司新的管理层在接管项目过程中,与工程承包方在前期工程款结算方面分歧很大,双方合同关系已难以维持。去年7月份以来,滁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围绕施工单位撤场工作亲自协调处理,并成立万豪名苑施工单位撤场工作专门协调小组,推进撤场工作。嘉宇公司也于8月份就撤场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9月上旬,施工单位同意先撤场。

2014年底,原施工单位撤场工作已基本结束。按照原定计划,原施工单位撤场工作后,新的施工单位在完善招投标、土地使用证及施工变更手续后将进场复工(项目原土地使用证因存在违规发放行为而被注销,重新办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的程序)。但由于嘉宇公司高层惧怕项目的潜在风险,股东会研究决定对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待项目债权、债务明晰后再进行接盘开发,该公司已就此项工作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二、当前协调推进情况

今年年初,市政府分管市领导亲自带队赴京就项目后期建设与嘉宇公司高层磋商,形成由嘉宇公司委托第三方代建的初步方案。之后,市政府分管市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万豪名苑项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如何落实项目后期建设方案。目前,嘉宇公司委托第三方代建公司相关工作已落实,围绕项目复工的相关协调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下一步,市国土房产局将在万豪名苑项目协调小组的统一调度下,积极配合,加快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滁州市国土房产局联系。联系人:郑锦羽联系电话: 13855082082。

【网民留言】

该路段由于年久失修,目前损坏严重,已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出行。多次向淮南交通局反映,要求搞点石渣垫一下,他们说该路段是省里管,不是他们管,要向省里反映。请张书记在百忙中过问一下,责成交通厅做应急处理垫一下以解决群众的安全出行。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向市交通运输部门调查了解,从2013年3月1日起,合淮路的收费经营和维护管理移交合肥市交投公司。因此,您在留言中反映的路段由合肥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养。目前,市交通部门已函告管养单位抓紧安排维修,以便消除安全隐患,方便沿线群众的出行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通行。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系安庆市迎江区先锋巷小区一个体经营户。位于我小区的道路(全长约200米)翻修在即。据了解,相关部门却以规范经营户经营行为和创建文明示范一体街为由,准备把我小区所有门面上的店招和人行道退缩至1米左右。我认为没有必要,这样一来,它将致使经营户无法经营,商品无法流通,更无法搞活经济。在此,我谨以我个人及一个普通经营户和一个知情者的名义,请求并通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5年4月21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迎江区先锋巷路面改造等问题,迎接江区委已安排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老城区背街后巷改造整治工作的函》(建函〔2014〕44号)及《关于调整迎江区2014年背街小巷改造计划的函》(迎政秘〔2014〕6号)文件精神,先锋巷路面改造已纳入背街后巷整改项目,旨在提高先锋巷路面质量,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同时根据打造先锋巷特色美食街的要求,需要统一规范制作门店广告招牌。目前,该项目尚处在走访调研阶段,将广泛征求听取各个商户的意见建议。希望各个商户能从美化亮化城市环境的角度考虑,给予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可直接到迎江区委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556-5866428)。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你好!我是滁州地区明光市旺旺幼儿园园长高维义,我园是一所正规的民办幼儿园,办学已有二十年,现有幼儿及教职员工520人。为配合明光市政府的新庄河治理工程,明光市教委无端吊销我园办学证,对幼儿家长以不同意分流就不准进九年义务教育做要挟,采取各种办法分流我园幼儿,并且欲分流的幼儿园还是一所无证幼儿园。在幼儿家长的强烈要求和我园多方寻求明光市政府及教委处置无果的情况下,跪求书记百忙中,给我园的孩子们和教职员工一个主张权力的机会。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5年4月17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明光市教委吊销旺旺幼儿园办学证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明光市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旺旺幼儿园基本情况。旺旺幼儿园(以下简称:该园)于2002年12月,经明光市教育局批准在明光街道办事处(原招信镇)蔬菜村新板桥设立(办学许可证:教民134118260000070号)。2009年2月,该园在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和未经明光市教育局的批准情况下,擅自在明光街道办事处严岗村彭郢组设立分园,并招收学生至今。明光市教育局已于2015年3月27日,责令该园(含分园)立即停止招生,并给予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目前,明光市教育局对该园(含分园)的幼儿已分流100多名,还有300多名幼儿待分流。该园法人代表是高维义。

2.新庄河治理工程基本情况。明光城东新区撇洪沟综合治理工程(现称新庄河工程),主要是明光撇洪沟铁路桥上游(新庄河入口至铁路桥)河道清淤、堤防加固,新庄河、蔡庵干沟、梁郢干沟、朱郢支沟改线及河道扩挖衬砌工程,五座塘坝加固及其泄洪工程拆除重建,各沟渠内布置的衔接建筑物以及根据城市景观需要设置的挡水工程。新庄河工程的实施,将彻底解决城区东部、南部的城市防洪排涝问题,同时有利于改善城东新区和城市南部的人居环境,为该片区内将来的路网、桥涵等市政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是明光市重大民生工程。2014年10月,明光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了新庄河房屋征收工作,对新庄河线由内及新庄河北侧约20米、南侧约50米范围实施了房屋征收,征收居民户数约420户,其中,该园在此次征收范围内。

3.关于网友反映“市教育局无故吊销该园办学证”的情况。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下发的《关于印发试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明光市教育局于2012年8月,要求各托幼机构每年8月递交书面申请认定报告,同年9月-10月,明光市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看护点标准,对申报的69所(不含该园的分园)看护点进行了分类确定(明教秘基〔2012〕161号)。其中,该园分园没有递交申报材料,未列入明光市幼儿园及看护点管理范围。在以后每年的3、6月份对全市各类幼儿园和看护点年检时(2012年-2014年),该园也没有报告分园的有关情况。根据滁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民办学校2013年度年检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滁教职成〔2014〕304号)要求,明光市教育局于2014年12月,对全市各类民办学校安全、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内容从事办学活动的情况、办学行为规范情况和期限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了该园存在违法设立分园的情况。

经深入调查,该园于2009年2月在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和未经明光市教育局的批准情况下,擅自在明光街道办事处严岗村彭郢组设立分园。2014年12月,明光市教育局发现该园违法设立分园的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于12月25日,责令该园的分园立即停止招生。2015年1月18日,明光市教育局对该园进行了立案调查。截至2015年3月,该园的分园没有停止招生,且目前仍在违法办学。3月20日,明光市教育局向该园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明光市教育局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于3月27日,责令该园立即停止招生,并给予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与网友反映“市教育局无故吊销该园办学证”的问题有出入。

4.关于反映分流该园幼儿的情况。经调查,明光市教育局在吊销该园办学证后,该园不予配合明光市教育局幼儿分流工作,且提供的幼儿及家长信息不实,教育部门无法与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在此情况下,明光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采取多种渠道了解幼儿及家长信息,以便向家长告知有关情况,征求家长意见,落实分流工作。2015年3月,在明光街道办事处蔬菜村、严岗村、映山村、卞庄村、黄郢社区和吕郢社区等村(居)干部的引导下,明光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深入户下开展对该园的幼儿转园意向进行调查了解。

由于该园提供的幼儿家长信息不实,且部分幼儿及家长非本地居(村)民等原因。4月7日,明光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通过第三小学、实验小学、逸夫小学和第二中学初中部等4所中小学校的107名学生了解其弟弟、妹妹在该园的情况,及时与幼儿家长取得联系,以便进一步开展幼儿分流工作。与网友反映“明光市第三小学等数所小学的小学生被‘约谈’”有出入。在此期间,明光市教育局始终本着家长自愿选择幼儿园的原则,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与幼儿家长沟通,家长对此表示理解,积极配合明光市教育局的分流工作。目前已有100多名幼儿选择了到其他幼儿园入园。与网友反映“幼儿家长以不同意分流,就不准进九年义务教育来要挟”有出入。

5.关于反映欲分流到的是无证幼儿园的情况。经调查,网友所述的“无证幼儿园”意指明光市北大幼儿园。北大幼儿园按幼儿园标准设计,于2013年9月19日建成。2014年4月,因一个工程子项目资料未提供齐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设立规定,经明光市教育局研究,北大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缓发。目前,北大幼儿园各项验收已于2015年4月14日全部通过。4月17日,明光市教育局向北大幼儿园批复核发了办学许可证(明教秘〔2015〕46号)。与网友反映有出入。

二、情况处置

1.妥善做好幼儿分流工作。责成明光市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与该园幼儿家长联系沟通,告知有关情况,继续本着自愿择园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做好幼儿分流工作。

2.开展全面清查。责成明光市教育局、市综治委等单位联合执法,在全市范围内对民办学校进行全面清查,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违规招生等行为,对非法招生的民办学校进行依法查处。

3.做好与媒体的沟通。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如实反映吊销旺旺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的实际情况,还原事实真相,消除负面影响。

三、反馈网友

4月25日,明光市教育局已与该网友联系,但该网友拒不接听电话,无法向其解释有关情况。下步将继续与网友联系沟通,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明光市教育局联系。联系人:陆同平联系电话: 13955084127。

【网民留言】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宣城路校区应该配置一些摄像头,然后3名保安,丹霞路也是。学院制度应该这样,10点之前关闭两个校区的大门,不准许出校进校。宿舍配置专门管理员,食堂也配置管理员,就这样,请看着办。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给张宝顺书记留言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实行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加强门卫制度,定期排查安全事故隐患,2014年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同时坚持晚间值班制,每天由院领导亲自带班,中层干部总值班和相关部门、系部人员值班,除寒暑假外,晚间学生宿舍有专职辅导员、宿管员以及军管员入住,及时掌控情况,确保校园秩序。学院新、老校区均有不少于三名保安严把校门并配置有摄像头,加强对校外进入人员车辆的管控,宿舍与食堂也均配备了管理员,定期组织校园安全卫生大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总体上说校园安全管理较为规范严谨,保障了校园的和谐稳定。下一步学院将继续认真强化管理,不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张书记:您辛苦了!淮南市山南新区至今没有开通去西部城区的直达公交,居民办事太不方便了。从山南坐车,再到安成铺转车,然后再转车去蔡家岗和八公山,这样来回折腾到八公山区需要三四个小时。为什么市运管处不尽快开通从西部城区到山南新区的公交车?中央已经明确规定,懒政也要受到处理。请淮南市运管处积极履行管理职能,尽快开通直达公交路线!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提出的开辟山南新区至西部城区的直达公交的宝贵建议,市运管部门将在今后的线网规划中予以考虑,按照有关规定逐步优化公交线路,努力提高公交覆盖范围。

【网民留言】

中原经济区规划提到了阜阳—六安城际铁路,请问我省有无进一步规划安排?现在阜六铁路由于单线,运能有严重瓶颈,未能很好起到沟通阜阳、六安的作用。建议通过阜六铁路复线或新建双线,进一步密切皖西城市间联系。同时,阜六城际可与合肥—新桥机场—六安铁路贯通,更好地发挥新桥机场对皖北阜阳、亳州等地辐射作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阜六铁路于2013年底建成通车,为内燃牵引、单线客货混跑铁路,预留电化和复线建设条件,目前运量不足、运能富余。未来将视运量增长情况,可结合阜六城际运输和联通合肥-新桥机场-六安城际铁路的需要,适时实施阜六铁路复线扩能改造工程。感谢您对我省铁路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安徽桐城作为合肥经济圈核心城市和皖江城市带转移示范区,有着无可替代的发展优势。老城区由于历史性原因,范围极小,随着城镇化人口的转移,老城区交通极不方便,希望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启动东部新城大建设,大发展。加上这几年国家级开发区的升级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相继落实,桐城的发展更应该超前,迈上中等现代化城市发展步伐。没有新城区建设,桐城的未来怎么办?还是跟以前一样开个车兜一圈就没有了吗?交通是一塌糊涂。政府出台规划的东部新城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是好样的。但几年过去了,没看见一点实质性动工建设。建议那边投资高层房产,吸引人口入驻,将国家引江济巢工程和城际高铁涉及到的搬迁户全部规划到东部新城区,这样会大大提升东部新城人流量,从而让未来的东部新城越做越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2015年4月25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桐城市东部新城何时动工建设的问题,桐城市要求桐城市规划局和东部新城指挥部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桐城市东部新城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桐城市建设东部新城是桐城市委、市政府经过集思广义、多方论证而慎重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有关桐城未来发展的长远大计。目前重点形象进度尚不明显,但各项工作均在有力有序向前推进。计划年内主路网、师专、高中、医院、三水厂等重点工程将陆续开工。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你好!我是滁州市全椒县的一名打工,因为长期在外漂泊居无定所决定回家乡生活,花费多年积蓄和亲戚朋友借的钱在全椒十字镇购置了一所八十多平的房子。不知什么原因房子从2013年7、8月开始停工到现在变成难尾楼,一年多来我们业主多次到信访局上访无果,导致我们业主钱房俩空无家可归。开发商至今逍遥法外,我们生活难维,每月还房贷无房可住,生活进入水深火热。希望政府给我们百姓做主想想办法帮忙快点解决,让我们所有业主有家可回,在此磕谢人民的父母官。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5年4月17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购房至今未交房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全椒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2013年2月25日与全椒鼎盛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潮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地址为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四路水岸花园(别名小城邻里)5幢3单元106室,房屋面积为88.76平方米,总房款为224554元。2013年2月25日付首付房款144554元,2013年3月25日银行按揭贷款支付80000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小城邻里项目位于全椒县滁全路东侧、纬四路南侧,由全椒鼎盛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共有4栋房屋,其中:23层2栋、6层2栋,规划批准总建筑面积为28361平方米,商品房计254套(其中商业门面房14套)。目前,1栋高层施工至15层,其余3栋已主体封顶。该项目于2012年1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2年9月17日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于2013年1月10日取得4#、5#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3年7月26日取得1#、2#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3年9月因开发企业资金链问题,该项目停工。

(二)商品房出售情况。1.欠款抵押网签合同的,计154套,其中:抵给安徽海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6套,抵给安徽省皖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7套,抵给个人51套。2.个人购房计38户(含2户已交定金2000元,未签约的),实际购房户网签《滁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36套,缴纳房款6608607元(含银行按揭)。3.涉及经济纠纷,被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18套(4套住宅楼和14套商业门面房)。 4.尚未签约出售的,计44套。全椒县房重局已停止剩余44套房屋的网签。

(三)交房情况。根据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开发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将房屋交付给购房户,但由于开发企业资金链问题使项目停工,房屋虽然主体封顶,但配套未施工,不能达到交房标准。该项目至今无法交房。

二、处置情况

该项目停工后,小城邻里实际购房户得知情况后,也多次到全椒县开发区、县信访局反映,要求全椒县政府催促开发商尽快开工建设,并按期交房。全椒县信访局和开发区依据信访条例,该信访案件属于涉法涉诉案件,不予受理,应通过司法诉讼的形式解决,但购房户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仍逐级上访。购房户分别于2014年7月9日、2015年3月23日,到市信访局、省信访局上访,市信访局、省信访局均给予明确答复,该信访事项属涉法涉诉案件,不予受理,应通过司法诉讼的形式解决。

2013年—2014年全椒县开发区多次与开发商、承建方协调,希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尽快复工,按期交房,满足购房户的需求,但因双方均无实力,协调无实质性效果。 2015年3月24日、25日,全椒县开发区两次约谈开发商、施工单位和购房户进行协商,但开发商表示资金链断裂,无资金复工;实际施工方表示如无足够的资产作为担保,也不愿再投入资金建设。目前,该项目复工无望。 2015年3月25日下午全椒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开发区、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房重局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协调会,专题听取了全椒县开发区约谈情况汇报,并就下步工作进行部署。

三、下步工作

1.全椒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从全椒经济开发区、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房重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小城邻里涉政府事务相关问题。

2.工作组将继续召集开发商,就小城邻里复工问题进行协商,全力推进项目后期建设,促使该项目尽快复工。

3.全椒县委、县政府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购房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届时,全椒县司法局、县法院为购房人申请法律援助和缓交起诉费用,全椒县开发区法律顾问帮助购房人做好诉讼前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工作。四、反馈网友2015年4月24日上午全椒县房重局党组成员史方勇与网友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向网友说明情况、解释相关政策,网友表示理解。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全椒县房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联系人:史方勇联系电话: 13955051850。

【网民留言】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已经明文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费,以及计价费【1996年】2922号文件颁布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专项配套费,一律取消。”可是涡阳依然在收取好几千元的初装费。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安排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经涡阳县委调查:您反映的海特燃气公司收取费用为“天然气新增用户建设安装费”(简称建安费),涡阳县天然气建安费是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安徽省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07〕139号)文件规定,在天然气建安价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天然气建安费价格制定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周边市、县建安费收费标准制定的。海特燃气公司收取的“建安费”收费标准已经涡阳县物价局批准执行,所收取的项目费用是合法的。海特燃气公司所收费用并不是各级政府取消的基础设施初装费,不属于乱收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桐城作为合肥经济圈核心城市,206国道桐城更应该是对外展示经济圈形象的窗口。而桐城206国道道路破损不堪,公交站牌丑陋到极点成为全桐城人民口中的常话了,年年说重新规划改建6车道,结果呢?年年不见动工建设?今年好不容易动工了,结果是只见两边花池慢慢的撤去,没见道路拓宽,也没见道路柏油升级以及导向线划分,更不见的是路灯和公交站牌没有更换。建议张书记能够督促下桐城有关部门这种为官不为,表面糊弄百姓的作风。另外一个,太阳城十字路口是桐城最繁华的十字路口,经常出现人车乱流碰撞事故,建议安装人行天桥,以及盛百正面的一顿老房子-头百顺商场,应该及时撤掉改建,体现桐城这个十字路口繁华景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2015年4月26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206国道桐城段改造等问题,桐城市委要求桐城市住建局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6国道桐城段(同安路)改造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桐城市委、市政府本着科学决策、问计于民,在着手同安路项目改造前,认真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鉴于同安路是贯穿城区南北主要通道、交通流量大,在南环路未建成通车前,暂缓改造同安路。只对同安路进行整修,修复破损路面和路灯,打通部分路段污水管网,拆除主要交通路口障碍,保证通畅。目前部分段整修工作已逐步实施。关于太阳城十字路口修建天桥的问题。经相关部门勘查,因该路口附近的地质、地表状况不能承受,暂时不具备修建天桥的条件。

【网民留言】

我是安徽一名退伍军人,很感谢相关部门的审阅!安徽各地市面临退伍军人就业岗位很少,组织老兵的招聘会也是有限。面对高学历,我们没有,可是我们有一份肯学,能吃苦的精神!学历不等于学力!还有我想咨询一下安徽政法干警15年还会招吗?谢谢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政法工作的关注!因中央相关部委暂未出台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实施方案,我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计划目前没有出台,您问题中涉及的相关信息我委将在我省招录计划出台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请密切关注安徽长安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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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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