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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网民最爱表达” 传播能力国内最强


来源:中安在线

核心提示:他在业界中有着“奇才”的称号,曾参与过诸多土地法律法规的制定;在同事和邻居的眼中,他为人谦和,谨小慎微。二审判决经媒体报道后,在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引起不小的关注,在合肥市三孝口永红路附近的国土厅宿舍区,陈良纲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陈良纲,1962年11月10日出生于安徽省含山县,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公共管理硕士。1987年7月进入安徽土地系统,任地政地籍处办事员、科员。1990年6月至1995年11月,任安徽省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1995年11月至2000年8月,任安徽省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检察处副处长。透过上述部分人生履历不难看出,1987年陈良纲从大学毕业后便进入安徽省土地系统就职。此后,他长期扎根国土系统,用了24年时间,从一个普通科员升迁到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1年4月份,陈良纲从副厅长位子,调到淮北市任市委副书记,几个月后,又连续兼任该市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以及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的党内职务,当年年底,陈良纲便又“杀回”国土厅,开始任厅党组书记和厅长。

 

官至正处级掘取“第一桶金”

通过判决书,记者可以看到,陈良纲涉贿的第一笔时间在2004年,当时,陈的职务为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也在当年,陈的职务变更为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

据法院审理认定,2003年初,孙某的公司竞拍到芜湖市原华侨皮鞋厂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与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该公司未能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芜湖市政府解除与这家公司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并作出没收1000万元保证金的决定。孙某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孙某请陈良纲为其公司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帮助。

在陈良纲的一路关照之下,2006年初,芜湖市国土局与孙某公司达成解除土地出让协议,并返还公司保证金8186162.32元。

2007年,孙某公司在滁州市开发房地产项目,在拆迁时遇到困难,孙某再次请陈良纲帮忙解决。在陈良纲的关照下,该项目地块顺利拆迁。

为感谢陈良纲的帮助,孙某于2004年至2007年先后送给陈良纲22万元,其中到陈良纲办公室送的20万元人民币,款项是以年终奖的名义从其公司财务上支取的。

“谨小慎微”不收现金收股份

“我可以说是看着陈良纲一步步成长的。”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一名去年刚退休的处长告诉记者:“陈良纲大学毕业分配到土地局上班的时候,我们就是同事,直到他出事。从一上班开始,他就兢兢业业的,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犯罪,我们说不上来。”

2005年2月,陈良纲再次升迁,坐到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的位置。按照其同事的说法,陈良纲为人谨小慎微,胆子比较小。也正是如此,在陈良纲的判决书中出现了不敢收大额现金,而收取股份的事实认定。

判决书中描述:2007年,段某某欲与马鞍山市人吴某合伙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找陈良纲希望得到支持。段许诺送给陈良纲该公司10%股份,陈良纲同意收受,并表示股份由段代为持有。对此,陈良纲供述称,他和段某某是关系很好的初中同学。2007年,段某某到他办公室让他帮忙解决吴某在当涂县博望镇开发房地产遇到的困难,要给他100万元。他讲不敢收钱,给股份还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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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鹏飞]

标签:陈良纲 奇才 安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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