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姑娘因盗窃罪获刑七次 仍不悔改
2015年03月19日 11:58
来源:阜阳新闻网 作者:杨治好 陈一鸣
日前,周小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日前,颍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小珊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未遂)。依照《刑法》相关条文,法院判决被告人周小珊犯盗窃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原标题:因盗窃罪获刑七次了你咋还不改呢
“伸手必被捉。”这句话用在周小珊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因盗窃,周小珊之前被先后判处有期徒刑6次。第6次出狱没多久,周小珊再次盗窃。当她刚刚拉开受害人的挎包,把钱包拽出一半时,就被巡逻的民警抓住了。
日前,周小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买鞋时挎包被拉开
莉莉是颍泉区居民。2014年的一天,莉莉和朋友玲玲到千百意商场附近闲逛。两人在一个鞋摊选鞋子时,听到有人说“抓住小偷了”。莉莉回头一看,不禁吓了一跳,两只手正在她的挎包外“较劲”。其中,一名中年女子的手攥着她的钱包,一名壮年男子则抓住这名中年女子的手。
“我们是派出所的,不要害怕。”男子告诉莉莉。原来,该男子是该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当天,他和两名同事一起巡逻,发现了这名鬼鬼祟祟的中年女子。随后,三人尾随女子前行,并在她拉开莉莉的挎包准备行窃时,将她现场抓获。
因盗窃罪七次获刑
被抓的女子叫周小珊,家住颍州区某地。当天,她将电动车停在千百意商场附近后,便四处转悠准备行窃,刚伸手就被民警抓住了。经调查,周小珊可谓劣迹斑斑。多年前,她到浙江杭州等地打工,慢慢走上了盗窃之路。2004年,她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6年,她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两次被判刑后,周小珊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从2004年至2014年,周小珊因盗窃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次。
日前,颍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小珊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未遂)。依照《刑法》相关条文,法院判决被告人周小珊犯盗窃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周小珊不服,提起上诉。昨日,颍州晚报记者了解到,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周小珊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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