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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再次提高伤残津贴标准 最高增加290元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摘要伤残津贴标准调整后,该市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为保障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池州市对2015年10月31日前已经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再次提高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原标题:池州再次提高伤残津贴标准

摘要:伤残津贴标准调整后,该市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

为保障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池州市对2015年10月31日前已经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再次提高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伤残津贴标准调整后,该市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2014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计发;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0元和140元。同时,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抚恤金低于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的,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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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婧]

标签:伤残等级 津贴 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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