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安徽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安徽法制报

原标题:我省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4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办法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自然灾害救助所

原标题:我省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4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办法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自然灾害救助所需的医疗、防疫、灾后心理干预、灾情评估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储备制度。

受地理分布因素影响,我省的气候条件、地质条件、水系条件等较为复杂,这使得我省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损害面积大、影响人员多。以2014年为例,我省共发生自然灾害17起,涉及12个市、67个县(市、区),受灾农作物900余千公顷,受灾人口1000余万,倒塌房屋1800余间,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在自然灾害救助过程中,我省各地积累了很多灾害救助经验。如省、市、县全部建立减灾救灾委员会,形成强有力的灾害救助协调、协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灾害救助应急物资企业代储制度等。为增强灾害救助规范化水平,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将这些成功经验上升为定型的制度。

在救助准备工作方面,办法规定,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全省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库规划,并组织实施;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与企业签订协议,由企业代为储备自然灾害救助物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自然灾害信息员。在灾后房屋重建方面,办法则规定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住房恢复重建的补助对象、方式和数额。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王顺]

标签:办法 出台 灾害救助

人参与 评论

一周要闻

0
分享到: